洪武大案
劇情介紹:
朱元璋期間的“洪武四大案”
著名的“明初四大案”,即經濟 領域的“空印案”和“郭桓案”,政治領域的“胡惟庸案”和“藍玉案”.
郭桓案
郭桓案是明太祖朱元璋嚴懲戶部侍郎郭桓等吞盜官糧的重大案件。
洪武十八年(1385年)三月,禦史余敏、丁廷舉告發北平承宣佈政使司、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或、趙全德等與戶部侍郎郭桓、胡益、王道亨等通同舞弊,吞盜官糧。明太祖令審刑司拷訊,牽涉禮部尚書趙瑁、刑部尚書王惠迪、兵部侍郎王志、工部侍郎麥至德等,發現除侵吞寶鈔金銀外,僅貪污稅糧及魚鹽等即折米二千四百余萬石。於是,趙瑁等皆棄市,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處死。供詞牽連各布政使司官吏,系獄擬罪者數萬人。
此案令核贓株連之人遍天下,中產以上民家被抄殺者不計其數。為防止矛盾擴大,明太祖乃手詔公佈郭桓等人罪狀,而將原審法官右審刑吳庸等處磔刑,以平眾怨。